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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戀愛,並不是向喜歡的對象告白後,了解到對方喜歡自己如同自己喜歡他一樣,就功德圓滿。
就算確認過彼此心意,也開始交往,一旦在想法或感受上有出入,或是其中一方,
甚至是雙方都將注意力轉向他人時,最初那般熾熱的情感將急速冷卻下來。」─ P.10
「即使心裡還是喜歡對方,不過一旦吵了架,或只雖然還不到吵架的地步,卻已經出現無法順利溝通、
不太明白對方感受、自己想法難以傳達給對方等類似情況時,兩人之間的愛情其實已經不存在了。」 ─ P.10
「在交往之初,也許兩人光是待在一起就足以感到幸福,但雙方關係發展不如預期時,
心中不滿便會日益加深,此時,戀愛所帶來的與其說是喜樂,不如說是痛苦。」─ P.10
在閱讀這本書時,會有一種讀到快要窒息的感覺
一針見血地提出人們在戀愛中遇到的問題,而我自己卻也在這個過程中犯下了不少錯誤
不禁令我思考,「到底要怎樣愛對方,才是最好的方式」
有一陣子我和我的伴侶經常性的吵架,
有一次他突然對我這麼說:「三天兩頭就吵一次,你不累嗎? 到底是你的問題,還是我的問題」
當下我覺得他這句話像拿了一把劍直刺我心中,我覺得痛苦不堪
因為當下我覺得問題的根源當然是來自於對方,他卻反倒過來指責我
那時常吵架的我們,讓我心裡認為我們之間最大的問題就是「他從來不覺得自己有問題,錯都在別人身上」
但是會不會我也是如此呢? 我們是不是都太過善於檢討他人,而少了反省自我,進而包容、尊重和信任對方呢?
會買這本書來閱讀,正是因為希望從這本書我能夠找出我自己在愛情中出了什麼問題
在本書第十三頁有寫到,如果是阿德勒,那麼他應該會說:「雖說是幸福的愛情故事,但還是必須清楚點出問題所在」
正因為許多人不了解這部分,於是儘管換了對象,還是不斷重蹈覆轍
而也不是了解問題在哪裡並排除後,一切就能順利發展,因為即使眼前問題排除了,還是會有其他問題出現
這裡作者提到,因為問題不是在於「愛上誰」,而是「如何愛人」;
也就是說重點在於「愛的方法」,而不是「被愛的方法」
因此這本書的作者認為,愛是一種能力,也是一項技術;
唯有具備勇氣的人,才能實現愛。
「黑暗不是物體,所以無法去除;要消除黑暗,只要照亮它就行。
戀愛也一樣,不是試圖去除黑暗(問題)的部分,真正需要的是照亮它(知道正確的愛的方法)」─ P.107
有一次有一位學姊問我:「你愛他什麼?」,我霎時說不出話來
她接續的問我:「你會不會對他根本不是愛?」
我除了有惱怒的情緒外,也陷入了慌張地沉思之中:「我到底愛他什麼」
甚至我自己也都曾有疑問:「他愛我什麼?」
我們都好像覺得愛一個人需要有理由,
但在這本書中作者告訴我們,「愛一個人是沒有理由的」
的確有些看似有一些條件存在,例如:容貌、學歷、社會地位等等
那麼,要是失去了這些條件,是否就不再喜歡那個人了呢?
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,心意也不改變的話,那麼這份愛便是毫無理由的。
只要下決心去愛,無論發生任何事鄉心都不會改變才是。
最近有一部電影《比悲傷更悲傷的事》中也有一句廣為流傳的名言:
「愛情如果可以解釋的話,那世界上就不會因為有人因此而痛苦了」
在這本書的153頁有提到阿德勒認為:「鞏固愛情的唯一方法,就是學習去豐富伴侶的人生,
使對方身心安適」,懂愛的人,「比起自己,更在意心愛伴侶的幸福」。
如果想者「我能為對方做些什麼」「要豐富對方的人生」,就不用害怕失去愛
阿德勒還說:「唯有秉持『給予』的態度時,才會成功,這看來便是愛與婚姻不變的法則」
在163也提到,兩人關係不和睦,就是因為只在意自己,而不關注對方
而書中提到我們應該要「關注對方所關注的事」,想想能為對方做些什麼,並做些自己做得到的事
在這邊值得注意的是,阿德勒並沒有說要豐富「自己的」人生,使自己安適
只要因為對方不能如同我愛他那般愛我,我就再也不愛他的話,那就不是愛,而是交易
要是自己並未在未方心中占有一席之地、就無法認定自己有價值的話,自己的價值就變得必須仰賴對方才能存在。
事實上,就算對方不認可,自己也不會因此變得毫無價值,對方怎麼看待你,與你的價值毫無關係。
重要的是認為「自己一個人也能過日子。但兩個人在一起的話,就能擁有共享相同經驗的快樂」
如果雙方都能這麼想,就可建構理想的愛的關係
即使不為對方所愛,也不代表自己消失不存在;更不會因為對方愛自己,自己才存在
應該要這麼想 : 對方的存在,強化了自己的存在 ─ P.143-144
要說到失戀之所以令人痛苦,就是因為領悟到「對那個人而言,並不是非我莫屬」
作者在書中提到試圖強求愛、支配對方的人,其實都沒有自信。
而缺乏自信的人會「嫉妒」
阿德勒表示,嫉妒來自於將他人視為私人財物
即使能像物品依樣把對方留在自己身邊,卻留不住他的心,
更不可能將對方的情感據為己有。
心懷嫉妒的人會不斷想尋找自己不被愛的證據,一旦這麼做,任何事情看起來都會是證據。
想像力受到驅動,內心則為了尋找不被愛的證明而忙碌不堪
在戀愛過程中,當對方並未如自己所願去行動時,
我們很常會試圖藉由「憤怒」這種情緒讓對方聽命於己
要對方去做些什麼,才是憤怒的目的,並將憤怒當成手段或工具來使用
「阿德勒說,憤怒是讓人與人疏離的情緒,如果因為憤怒而使兩人關係疏遠的話
到最後,對方便不會再接納你的想法,即使他表面上看起來是聽進去了,卻不是發自內心打算這麼做」─ P.65
「他人不是為了滿足我們的期待而活,當他人不依我們的期待行動時,沒有道理因此生氣
當然,同樣的標準也可以套用在自己身上,我們沒有理由非得滿足他人的期待不可」─ P.146
有一次,我因為覺得我與伴侶在價值觀上有重大衝突時
實驗室開發活動告一段落後,我忍不住問了團隊成員們
當人與人想法或價值觀不同時,該怎麼辦
討論許久,我們覺得這問題有點難解,唯有「包容、尊中,並且尋找折衷方案」
而在這本書中作者告訴我們
「重要的並非意見不要相左,而是當想法不同的時候,該如何應對?
只要懂得應對,就算關係一時之間出現危機,也很容易修復,不會永遠交惡。
明確知道彼此想法不同時,不要情緒化或利用權勢去駁倒異議,而是要進行對話,
有時還必須以高度的耐性互相溝通。而在進行溝通時,必須預先知道的重點是,
『了解』對方與『贊同』對方的想法完全是兩回事。即使無法表示贊同,但至少要先了解對方的想法,
或展現出試圖理解的態度」─ P.172 - 174
重點是在於雙方能朝著「解決問題」的方向共同努力。
解決問題才是第一要務,而不是證明誰是誰非。執著於證明哪一方正確,不僅與解決問題毫不相干,
甚至可以說是阻礙。
最後,這本書提到不論戀愛或婚姻,正因為關係良好,才能感受到幸福
而所謂的「好關係」又具備哪些條件
1.敬重
2.信任
3.攜手合作
這本書所設定的讀者,除了曾在戀愛中遭遇痛苦的人、因過份害怕再次嘗到苦果而遠離戀愛的人,
還有目前因為與戀愛或結婚對象的關係不佳而飽受煎熬的人。
我想這本書大概不會是一本適合每個人都讀的書,沒有在戀愛中受挫的人來看這本書大概會覺得很無聊
但如果在愛情中飽受苦頭,在苦海中奮戰的你,這本書真的一定要拿來讀一讀
而且最好是三不五時就翻一翻看一看,會得到非常有用的指引和開導
最後用作者在第133頁中寫到的一句相當深奧卻也耐人尋味的話來結束本文
「藉由愛的體驗,並非將時間延長,而是以不具時間性的方式置身於永恆的兩個人」
我想這正如白先勇先生所說:「你的一生只要有那麼一刻,你全心投入去愛一個人,那一刻也就是永恆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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